近日,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》,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、工作监督、问责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,这是我党深入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坚持依法治国、坚持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。
全面从严治党更要从严管理干部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党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,树立正确导向,扫除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,在全党不断的努力之下,选用风气明显更为淳化。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,在某些地区和单位,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还不够深入,正确用人导向尚未树立,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仍有发生,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, 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,必须以百折不挠的决心和坚忍不拔的精神,进一步严格监督措施,完善监督体系。
强化监督重点,完善问责体系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重点监督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发挥的把关作用,是否严把政治关、品行关、能力关、作风关、廉洁关。坚持选用好干部原则,重点监督是否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坚持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,坚持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,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,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,重点看是否按资格条件、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。强化对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,重点看是否注重选拔使用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,果断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,为担当者担当,为负责者负责。强化对遵守组织人事纪律、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情况的监督检查,重拳出击、猛药去疴,严肃查处任人唯亲、任人唯利,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,、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,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。
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下大力气抓好《办法》的全面贯彻执行,善用监督检查制度利器,去浊扬清、取精去粕,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,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,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,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